醫療器材商又概分為製造業跟販賣業兩種類型,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0條的規定,製造業又細分為生產跟設計兩種;而醫療器材管理法第11條規定,販賣業細分為批發、零售、輸入、輸出、租賃、維修等六種。其中製造、輸入、維修三種類型,在申請許可前,強制要求聘僱至少一名醫療器材技術人員。技術人員的資格參考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、第4條、第5條、第6條、第7條。
藥商業則概分為藥事法第二章的藥商公司、和藥事法第三章的藥局兩種,主要是可以販賣中、西藥品,依據藥事法規定,須有依據藥事法第28條規定的藥師(生)人員一名。
什麼是醫療器材商許可證?
在進行製造或販售醫療器材之前,必須先取得主管機關的籌設許可。獲得籌設許可後,才能完成公司登記。在完成公司登記後,才能進一步取得醫療器材商設立登記許可證。
只要商品的外包裝上印有醫療許可字號,例如口罩、棉花棒等,都被視為醫療器材的範疇。
申請醫療器材商許可證的必備條件?
- 登記地址必須是商業區的土地,或者建物使用執照上是辦公室、一般事務所的用途,或同等能做辦公室用的條件。
- 登記地址是否符合條件,房仲及房東有義務告知,或是自行洽詢各縣市的都發局跟建管處,台北市可自行到營業場所預先查詢。
- 衛生主管機關會到登記地址現場勘察。
- 若產品並非由上游廠商或自己出貨,而是由登記地址以外的倉庫出貨的話,倉庫地址也需經過登記跟勘察。
- 若公司未來有遷址到外縣市,要辦理原地址醫療器材商登記證的註銷,並向新地址的主管機關重新申請許可證。
為什麼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倉庫要登記,製造業者倉庫為何不用登記?
- 現行藥事法相關規定並無要求醫療器材販賣業者應登記倉庫地址,但是,藥商登記實務上,常因土地使用分區規定,要求販賣業者營業地址「限辦公使用」,現場不得放置藥物,故營業人會有增設倉庫之需求,才會將「販賣業者倉庫」明定為醫療器材商登記事項,作為登記及稽查之法源依據。
- 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將其醫材產品存放於營業地址以外地點,或使用其他外縣市地點存放將出貨之產品,該等地點均為醫療器材販賣業者存放其醫療器材產品之倉庫,故應登記。
- 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之倉庫,由製造業者品質管理系統管理,故未於醫療器材管理法施行細則規範。
如何進口醫療器材?
依據藥事法第40條規定,製造、輸入醫療器材,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,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,始得製造或輸入。前項輸入醫療器材,應由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其授權者輸入。
可以在網路銷售醫療器材嗎?
- 進行網路銷售的主體,必須是經過合法登記完成的醫療器材商,或者是藥局。
- 進行網路銷售前,必須先取得主管機關的同意。
- 網路銷售時,僅能販賣第一等級及部份第二等級的醫療器材。
- 當違反規定時,有三萬元到一百萬元的罰鍰。
相關規定,以及可網路銷售的醫療器材等級商品,參考通訊交易通路販售醫療器材之品項及應遵行事項
醫療器材商、藥商、藥局有什麼不同?
差異的項目 | 醫療器材商 | 藥商 | 藥局 |
---|---|---|---|
申請人主體 | 公司或行號組織 | 公司或行號組織 | 藥師或藥劑生 |
資本額限制 | 無 | 無 | 無 |
營業稅 | 5% | 5% | 調劑藥品0% 其它銷售商品5% |
所得稅 | 公司:20% 行號:全額併入個人所得5%~40% | 公司:20% 行號:全額併入個人所得5%~40% | 全額併入個人所得5%~40% |
法律責任 | 公司:以出資額為上限 行號:無上限理賠責任 | 公司:以出資額為上限 行號:無上限理賠責任 | 無上限理賠責任 |
銷售商品類型 | 所有醫療器材商品 | 中、西藥品 | 調劑處方籤等 中、西藥品 第一級與部份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|
網路銷售限制 | 第一級與部份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| 僅限乙類成藥 | 僅限乙類成藥 第一級與部份第二等級醫療器材 |
證照限制 | 製造與輸入業另需專業技術人員證 | 藥師或藥劑生執照 | 藥師或藥劑生執照 |
地點條件限制 | 地點需至少符合辦公室用途 | 地點需至少符合辦公室用途 | 總面積必須有十八平方公尺以上 應設置調劑處所、候藥區、 受理處方箋與非處方藥品供應區及藥事諮詢服務區,但不包括廁所及倉庫等 |
醫療器材商籌設許可的應備文件?
- 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。
- 企業大小章。
- 公司(行號)名稱預查核定書。
醫療器材商設立登記的應備文件?
- 負責人身份證。
- 企業大小章。
- 有經營製造、輸入、維修時,另需醫療器材技術人員的身份證、印章、學歷證明、在職證明、經歷證明。
- 工廠登記證相關文件。(非製造業者免附)
- 醫療器材商營業場所位置圖暨設備略圖
- 醫療器材商設立(異動)現場調查表
- 公司章程及股東名冊(非公司組織者免附)
成立醫療器材商的流程跟時間?
- 進行公司(商業)名稱預查(3天)
- 申請醫療器材商籌設許可(3天)
- 申請公司設立登記(7天)
- 申請醫療器材商設立登記(6天)
- 申請並完成國稅局稅籍登記(10天)
- 負責人到國稅局簽名領取統一發票購票證(1天)
合計約30個工作天左右,以上不包含公文掛號往來各單位的時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