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二代健保補充保費?誰需要支付?每月底或者每年1月31日前,公司必須申報保費繳納明細給健保局。企業必須自行計算補充保費,徵收對象除了企業自己外,還有員工、房東、委外勞務對象等等。若有應扣未扣補充保費的話,公司也是會受罰的。
本文將通過5個重點來讓負責人快速了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概念,以及如何計算、申報和支付保費。
了解二代健保:徵收對象及補充保費費率
二代健保實施後,民眾及投保單位除負擔現有的一般保險費外,投保單位、民眾符合條件時,須計收補充保險費。參見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第4條規定。
政府要求公司除了發放符合平時投保級距的經常性薪資外,如果向個人發放超出投保級距的其他獎金或費用,就必須先扣除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」。此保費徵收對象區份為公司(投保單位)和「個人經常性薪資以外的六類所得」兩種類別,徵收目的在於加強健保制度的資源,為民眾提供更好的醫療保障。
雇主如何計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?
A. 公司行號(投保單位)補充保費
每月所支付薪資總額(所得稅格式代號50、79A及79B)與其受僱者每月投保金額總額間的差額,應按補充保險費率計算補充保險費。
計費公式:(薪資所得總額-其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)× 補充保險費率(110年1月起為2.11%)
e.g:(3/5發薪資總額100,000 — 員工健保投保總額79,200) X 2.11% = 439元
- 若公司當前沒有員工,僅有發放薪水給負責人自己時,此公式就不會成立,無投保單位應納補充保費。
- 薪資所得總額的定義:不論給付名目,只要不是免所得稅的薪資,都包括在內。
- 受僱者之投保金額總額的定義:有在公司投健保的員工都算(不包括雇主、代辦第6類投保者、育嬰留職停薪者),每月受僱者的投保薪資總額數字,可每月的健保局繳費單中的一般保費欄位中得知。
- 如果忘記繳納,健保局每年會讀取公司年度申報薪資扣繳憑單的總金額,協助計算投保單位應繳補充保費,並直接寄繳費單給公司。
B.個人(保險對象)補充保費計算方式
單位如有給付民眾下列6項所得或收入時,即為補充保險費的扣費義務人,應於給付時,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補充保險費,彙繳健保署。
計費項目 | 定義說明 | 所得稅代號 (前2碼) |
---|---|---|
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| 給付被保險人薪資所得中,未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且具獎勵性質的各項給予(如年終獎金、節金、紅利等),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。 | 50、79A、79B |
兼職薪資所得 | 給付兼職人員(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)的薪資所得。 | 50、79A、79B |
執行業務收入 | 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,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。 | 9A、9B |
股利所得 | 公司給付民眾的股利總額。 | 54、71G |
利息所得 | 給付民眾公債、公司債、金融債券、各種短期票券、存款及其他貸出款項的利息。 | 5A、5B、5C、52、73G |
租金收入 | 給付民眾的租金(未扣除必要損耗及費用)。 | 51、74G |
105年1月1日起個人補充保險費上、下限
計費項目 | 下限 | 上限 |
---|---|---|
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部分的獎金 | 無 |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4倍後,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,000萬元為限。 |
兼職薪資所得 | 單次給付達基本工資 | 單次給付以1,000萬元為限 |
執行業務收入 | 單次給付達2萬元整 | 單次給付以1,000萬元為限 |
股利所得 | 1.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: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達2萬元 2.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:單次給付達2萬元 | 1.單次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以1,000萬元為限。 2.單次給付以1,000萬元為限。 |
利息所得 | 單次給付達2萬元整 | 單次給付以1,000萬元為限 |
租金收入 | 單次給付達2萬元整 | 單次給付以1,000萬元為限 |
民眾個人六項所得補充保險費的計收方式,係按給付次數為單位。若每次給付未達標準,則不用扣取。
補充保費的扣繳與申報:投保單位和個人的不同
- 當公司計算出投保單位補充保費(無需申報明細)後,在次月月底前,上網列印並繳納保費給健保局。
- 當公司計算出個人六項所得補充保費(需申報明細)後,除次月月底前繳納保費外,另須按月或按年度(每手1月31日前)向健保局完成明細的申報。(最常見為:每月達起扣點的的租金支出,除上網列印繳納補充保費外,也需申報明細,健保局才知道是幫那位房東繳納的補充保費。)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以線上列印繳款書和線上申報明細
- 當投保單位點選進入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作業專區時,在網頁左下角會看到左圖的選項。
- 分別可操作線上列印繳款書,以及上傳個人補充保費繳納明細給健保局。
- 舉例:常見的租金補充保費,可一次列印多月。每月持單至超商繳納,以及上傳繳納明細給健保局就完成了。
補充保費扣繳方式與相關罰則
- 公司(投保單位)補充保費有應繳未繳時,目前法條沒有倍數罰鍰,只有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5條的滯納金,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納費額百分之零點一滯納金,上限為15%。(係指公司自己的投保單位補充保費未繳之情形)
- 公司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31條規定的【個人六項所得補充保費】有應繳未繳時,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5條規定,按應扣繳之金額處一倍之罰鍰;未於限期內補繳者,處三倍之罰鍰。(係指公司對個人有應扣未扣補充保費之情形)
其它人也閱讀了以下文章: